如果派出所沦为大学的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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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被珠海金鼎派出所违法传唤一案,目前已经进入一审程序。相关文章:《北师大的“铁拳”》、《北师珠为何诬告金凤路8号?》
在之前的行政复议程序中,珠海市行政复议办公室代表珠海市人民政府称:
“被申请人(金鼎派出所)对申请人(作者)作出的口头传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
作者认为,根据金鼎派出所提供的办案材料及相关证据,不仅证明金鼎派出所违法办案,而且珠海市行政复议办也根本没有查明事实,其行政复议决定明显在包庇下级机关的违法行为,是赤裸裸的“枉法裁判”。
而且有确凿证据显示,本案不仅是个别经办民警的违法传唤,而是当地公安机关涉嫌与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相互勾结,共同对作者进行诬告陷害,而且在京师家园二期违建问题上涉嫌共同作案。
鉴于以上因素,作者不服珠海市政府对行政复议决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立案,开庭时间未定。
本案有以下几个方面值得关注:
一、公安机关滥用传唤执法权对法治环境和政府公信力的破坏(包括办案材料造假的具体手法)
二、公民如何依法处理公安机关滥用传唤权的情形
三、被违法传唤后如何寻求司法救济
四、如果行政复议机关以及法院均“枉法裁判”后如何应对
五、本案与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相关重大违法违纪问题调查的联动
作者将尽可能地将整个过程向社会公开,供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一同研究学习,尤其是有志于从事法律工作的年轻一代,可以从作者的真实经历中,更深刻地体会中国的法治环境现状,以及思考如何在这种背景下推动中国法治进步的进程。
希望各位读者关注本案,如果本案能依法开庭,希望大家能拨冗前往旁听本案审理。
不难预见,由于本案的证据明显不利于两个被告(珠海市人民政府和金鼎派出所),以及更加不利于第三人(北京师范大学和珠海校区),因此法院极有可能不公开审理本案,甚至不开庭审理。而是采取长期拖延或书面审理的方式。
一个国家的法治进程,应该在人民的监督下。如果不接受人民的监督,最终只会沦为针对人民的暴力工具,而不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力量。
一位北理工珠海学院的法律教育工作者对作者感慨:如果公安机关沦为学校的保安,那真是太悲哀了。
作者对此深表认同。大学原本应当肩负起提升城市文明的社会责任,但像北京师范大学这样,反而变成了破坏当地政治生态和法治环境的恶性肿瘤。不仅不能为城市带来创新和文明,反而攻击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免疫系统”——公民合法的社会监督权利。
这种现象如果任由其发展扩散,无法制止,那就是历史周期律即将来临的不祥之兆。
说到违法传唤,作者想到中纪委、国家监委《关于群众反映的涉及李文亮医生有关情况调查的通报》。该报告称:“中南路派出所出具训诫书不当,执法程序不规范,调查组已建议湖北省武汉市监察机关对此事进行监督纠正,督促公安机关撤销训诫书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从李文亮医生的这份训诫书不难看出,李医生与作者一样,被派出所叫去的理由都是“散播不实信息”,差别是李医生被经办民警认定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作者的性质轻一些,只是“扰乱单位秩序”。
李医生散播的信息到底是不是不实信息,历史自有公论。至于作者散播的“京师家园二期涉嫌违建”是不是不实信息,珠海市人民政府和正在进行审计的北京师范大学自己应该也非常清楚。而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以及中级法院的法官,如果眼睛不瞎,不是文盲的话,也完全可以从金鼎派出所提供的卷宗里看到事实真相。
对于这种如假包换的违法办案,如果在珠海境内解决不了,以至于非要惊动中纪委、国家监委才能解决话,只能说本案有关各方既没有深入了解本案的证据材料,更不了解当下的形势了。
京师家园二期是北师大珠海校区的违法违纪问题的重要突破口。只要本案进入司法程序,无论北师大珠海校区的两位始作俑者有什么政治能量,想要对抗即将到来的制裁,都是徒劳的。要动你们两位的,恐怕不止作者一人而已啊……
违规报建十几个亿的工程,涉嫌违法招标,勾结公安机关对举报人打击报复,严重破坏地方法治环境和政治生态,团团伙伙,欺上瞒下,就这样还想安全着陆,这是做什么梦呢?就算你的后台再硬,搞到这种地步,哪位领导脑子进水,要保你们这种傻X呢?
听作者一句劝,赶紧投案自首,说不定还有机会像前北师大书记刘川生那样过关。至于两位始作俑者谁先自首,大家不妨拭目以待。总之,留给你们的时间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