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对北理工珠海校区的意见
最近作者比较忙,可能只能做到两周或每月写一篇文章。感谢各位读者对作者的不离不弃,鼎力支持。
作者在《独辟蹊径的北理工珠海校区》一文中提到:2024年4月17日,教育部答复称,本机关不存在你申请的政府信息,即“教育部批准设立北京理工大学珠海校区的正式文件”。也就是说,教育部至今没有正式批准设立北京理工大学珠海校区。
其实作者也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了同样的文件,只是当时因篇幅所限,没有展开说明。关于批准设立北京理工大学珠海校区这件事,工信部是这样答复作者的:
工信部说:部属高校校区审批为我部内部管理事务,且需要多部门协同,我部审批文件仅为其中一项过程文件,因此该文件属于内部事务信息及过程性信息,我部不予公开。
工信部的答复翻译成汉语就是:
批准北理工珠海校区这个事情,我们工信部一家说的不算,还需要其他部门一起审批(多部门协同)。在其他部门批准之前,就算有人说我们工信部批准了也不算数。因为我们工信部审批的文件不算最终正式意见(过程性信息)。
工信部说的“多部门协同”,应该就是和教育部协同。也就是说,北理工珠海校区同时需要教育部和工信部两个部门的批准同意方可设立。如果北理工只得到工信部的批准,而教育部不表态,这不叫默许。而是教育部不同意工信部的意见,但又不好让工信部下不了台。
这几年,教育部已经三令五申不再批准设立新的跨省异地校区,而且还下马了那么多在建跨省异地校区,如果却偏偏批准北理工珠海校区,这就等于自打耳光了。所以教育部在这个问题上不表态,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从依法履行行政职责的角度,教育部显然应该表态,而不应该暧昧。在应该坚持原则的问题上搞暧昧,就会给违反原则的行为开绿灯。
关于北理工珠海校区这件事,首先应该是利害关系人(比如北理工珠海学院师生或者董事会)自己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作者相信,如果上述利害关系人向教育部和工信部申请公开,或者向教育部投诉“北理工珠海校区未经审批擅自设立”,教育部应该会依法答复。
只要利害关系人向教育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或者要求教育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就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进入法律程序。但遗憾的是,至今也没看到有北理工珠海学院的利害人采取了这些做法。
对于北理珠利害关系人的状态,作者也充分理解,这叫做:哀莫大于心死。
可能经过北师大珠海分校一系列事件之后,已经没有什么人还愿意相信法律可以解决独立学院的转设问题,甚至也没有人相信有关部门会公平公正地处理这些社会争议。
这种感觉,就像是一场比赛的垃圾时间,搞定裁判的一方早已经心不在焉,不幸出局一方也终于对比赛结果心知肚明。只有可怜的观众,买了黄牛票才发现,这是一场早就被指明了方向的比赛。这种事情搞多几次,除非观众的记忆力像金鱼那样只有7秒,否则谁都不会再傻乎乎地对比赛结果有什么期待。
或许再过五年十年,北师大珠海校区和北理工珠海校区,会成为中国独立学院转设运动最好的注脚:珠海唐家湾金凤路上有两个跨省异地校区,一个是违法设立的,另一个也是违法设立的。
这两个校区最后的命运,大概就和珠海梅华路上曾经的有轨电车一样:拍脑袋上马,拍屁股走人。一建一拆,都是政绩,创造两回GDP。大家只要活得久,什么奇葩事情都会看到。
不知道博主有没有留意到,最近珠海有些人事变动
请讲
不好乱猜测,但从公开消息看似乎有些奇怪,我再观察半个月看看……
怎么说,目前有啥动向呢,以后会大批量招本科生吗
很感谢你的持续关注,谢谢你。
我隐隐约约有种感觉,这次北理珠海校区,不容易像北师大那样,就轻易的蒙混过去……
如果博主你不太方便的话,我们也可以每隔一两个月,就分别向教育部和工信部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下一轮中央巡视组会进驻教育部和工信部,相信那个时候写信给巡视组,会更有用。
好办法
你刚说完前教育部副部长就被通报了…
教育部要被处理的同志肯定不止这一个
南开大学滨海学院教职工表示深切关注。
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