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里的大象
英文有句熟语,叫做“房间里的大象(Elephant in the room)”。
“房间里的大象(Elephant in the room),用来隐喻某件虽然明显却被集体视而不见、不做讨论的事情或者风险,抑或是一种不敢反抗争辩某些明显的问题的集体迷思。尽管这是一句英文熟语,中文中近年来也有使用或者提及。这个短语指的是在法律规范相当清楚、像大象一样显眼的事或物,不知为何却好像被忽视了。抑或是指特定的社会背景、社会心理作用于更为宏观的环境中,使得人们对问题故意选择视而不见。”
从问世之日起就呈现各种“异象”的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就是一个典型的“房间里的大象”。而北京理工大学就是对隔壁这头大象“视而不见”群体中的一员,甚至还憧憬复制前者的成功,成为第二头“大象”。
之所以说北师大珠海校区是“房间里的大象”,是因为教育部已经多次在答复全国人大和政协代表提案建议时明确:原则上不支持、不鼓励跨城市、跨省建设新校区,特别是具有本科教学功能的新校区。
比如教育部在《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4101号提案答复的函(摘要)》(2018年6月)提到:
“从我国已有的高校异地分校或校区办学情况看,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和高等教育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定问题:一是部分高校对各校区统筹定位不够,导致异地校区未能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学校整体发展规划进行科学定位与建设;二是异地校区办学成本较高,办学经费缺乏稳定充足的来源,影响其持续健康发展;三是异地办学大多缺乏高水平稳定师资队伍,影响其办学质量和水平。此外,高校设立异地分校或校区,还涉及高等教育布局、教育质量和财政支撑能力等重大问题。基于上述原因,教育部对高校异地校区办学一直持不鼓励、不支持的基本政策,原则上也不审批设立新的高校异地校区。”
为什么教育部在2018年已经明确表示“原则上不支持、不鼓励跨城市、跨省建设新校区,特别是具有本科教学功能的新校区”的情况下,在2019年4月却又批准建设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呢?
关于这个问题,没有任何权威部门会出来解释。唯一可能提供答案的「金凤路8号」公众号,也已经被北京师范大学通过非法手段永久封号了。所以诸位读者能看到本站,要且读且珍惜,及时保存备份。说不定哪一天,不要说这个网站,连作者人都没了。
从现实来看,教育部在《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4101号提案答复的函(摘要)》中指出的异地校区三个问题,北师大珠海校区都存在,而且还不是一般地严重。
比如异地校区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行学科定位问题。
北师大珠海校区主打的“卖点”是面向贫困和不发达地区的“优师计划”、公费师范生培养。师范教育固然重要,但显然不是广东省和珠海市经济社会发展最迫切需要的领域。北师大珠海校区的学科布局,对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效果,可能还不如被北师大弃如敝履的珠海分校,至少珠海分校的一些学科专业还是应用型的。
实际上,北师大珠海校区拿出来显摆的招牌,比如“未来教育学院”、“一带一路学院”、“乡长学院”,都属于耗费公帑、薅财政资金羊毛的“政治正确”项目,用来忽悠地方政府,凸显北师大党委书记程建平同志的“国之大者”、“家国情怀”可能非常有用,是有助于他从副部级升迁到正部级的考核加分项,但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没有什么密切关系。
比如办学成本和稳定的办学经费支持问题。
作者在「金凤路8号」公众号曾对北师大珠海校区的资金链问题进行过深入地分析,发现北师大在向教育部申报珠海校区的过程中,明显夸大了其办学经费来源,并隐瞒了实际办学成本。数据来源:《广东省教育厅、北京师范大学关于申请建设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有关补充说明的函》(粤教规函[2019]48号),简称48号函。
例如根据北师大与广东省和珠海市签署的共建珠海校区协议,珠海市从2017年起每年提供5亿元经费用于校园基础设施建设(不能用于人力资源等非建设项目支出),一共5年,总计25亿元。而北师大在申报时就将之作为珠海校区达到稳态时,每年18亿元办学经费的一部分,让人以为是珠海市政府每年支持北师大珠海校区5亿元,直到天荒地老。
实际上,即便根据这个夸大收入规模、算法极不靠谱的经费列表,也只能加出来总计14.4亿元/年,是18亿元/年的80%而已。如果考虑珠海校区实际的招生规模和珠海市的经费支持情况,恐怕把这个数字腰斩两回都还有很大水分。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珠海市财政局在给作者的答复中明确,从2017年至今,一共就给了11亿左右。2023年开始因为财政压力比较大,就不再继续安排预算了。这说明教育部之所以不支持、不鼓励跨省异地校区,是早就意识到靠地方财政支持异地校区是不靠谱的,最后的烂摊子还是要教育部来擦屁股。
例如关于北师大珠海校区教师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北师大在48号函中称该项目由珠海市安排资金,国企代建。而根据珠海市财政局的答复,该项目实际为北师大珠海校区自筹,而且也不是国企代建。北师大珠海校区教师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经费10多亿元资金究竟来自哪里,成为了又一头“大象”。
这还意味着北师大珠海校区从成立伊始,就背负了将近10亿元的负债,其办学成本远远高于其向教育部提交的方案,而教育部对此也无动于衷。
完全可以负责任地说,北师大珠海校区向教育部提交的办学经费方案,是一个夸大收入、隐瞒成本、漏洞百出的方案。以上这些连小学生用加减法都可以看出来猫腻的方案,竟然出自最不该出现这种低级错误的人——原清华大学总会计师——王守军之手。王守军同志是现任北师大的党委常委、副校长,分管财务、资产和珠海校区、珠海分校等工作。
如果这份报告不是北师大珠海校区的申报方案,而是上市公司给股东的报告,该报告起草人的上述做法可能就属于涉嫌犯罪行为了。换做是财政部或者证监会遇到这种问题,大概也不会像教育部这般“宽容”和“视而不见”。这让人无法不怀疑教育部里是不是有北师大的“内鬼”,才会让北师大珠海校区漏洞百出的方案,能够抢在独立学院转设政策出台前蒙混过关。
如果我们这些外行的普通群众、甚至分管北师大法务工作的程书记会算错这些财务数字,或许情有可原。但是当过清华大学总会计师、主持北师大珠海校区申报和建设的北师大副校长王守军同志算错这些财务数字,就比较值得玩味了。
更值得玩味的,则是为什么从清华大学常务副校长调任北京师范大学担任党委书记的程建平同志(调任时间2016年12月),把之前的搭档王守军也调任北京师范大学(调任时间2017年12月),分管资产、财务和珠海校区工作。不知道程书记是觉得北京师范大学无人可用,还是有其他不便说出来的考虑?
温馨小贴士: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九条 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个人势力等非组织活动,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导致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恶化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关于教育部提到的“异地办学大多缺乏高水平稳定师资队伍,影响其办学质量和水平”问题,恐怕北师大珠海校区也依然中枪。到目前为止已经发现的问题包括:
1、有相当数量的北师大珠海分校(独立学院)教师在北师大珠海校区担任教学工作。
2、北师大本部教师队伍大多不在珠海校区常驻,而属于候鸟型、走穴型教师。常驻的主要是已经退休的本部教学人员。
3、教学管理混乱。
4、对师资队伍的不实宣传,如之前大肆宣传的郎平来北师大珠海校区任教的乌龙闹剧。
其实用膝盖都能想明白,北师大的师资就那么多人,突然增加一个跨省异地校区,如果不在珠海校区师资里兑水,怎么可能把台面撑起来?对于这个问题,教育部其实也有非常清晰的认识,但是表达的比作者委婉。
2021年,教育部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8931号建议的答复》(教发建议〔2021〕26号)提到:“异地校区带来的高校原有优质教育资源品牌稀释、内部治理水平下降、教学科研及校园文化资源难以有效共享、办学质量难以保障等问题进一步显现。”
教育部说的“优质教育资源品牌稀释”,大概就是作者说的“兑水”的意思。
不过在这个问题上,教育部和作者都属于“老实人”,把北师大珠海校区的目标用户想的过于理性。实际上,北师大珠海校区的用户可能根本就不在乎教育部提到的这些问题,他们关心的都在小红书上:家人们,北师大珠海校区的毕业证书和本部的一样吗?证书编号能在学信网查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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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得不承认,可能这些小红书用户才是对北师大珠海校区这种“大象”视而不见的最大群体。本文所探讨的种种法律问题、违规问题,对于他们来说都是无关问题。他们以低于北京师范大学本部的录取分数,捡漏得到了一个高仿的北师大毕业证书,这个证书能不能让下家认可才是他们最关注的问题。
对于他们来说,录取分数线的高低代表着北师大珠海校区的办学水平,北师大珠海校区的办学质量则可以用校园打卡滤镜照片和小红书安利解决。他们甚至会帮忙掩盖那些不利于北师大珠海校区的评论,把他人指出违规事实的内容删除,从而吸引后来者一波接一波地进入到这个系统,与他们一起供养、维持这头“大象”的存在,成为这头“大象”命运共同体的一部分。
也正因为“大象”命运共同体的欣欣向荣,才让北京理工大学,以及更多高校萌生了复制北师大珠海校区成功的冲动。教育部没有及时规范清理北师大珠海校区的“破窗”,必然带来反噬,让教育部不得不在2021年出台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校异地校区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1〕18 号)。
然而,北师大珠海校区违法违规所造成的副作用才刚刚开始。
这头一直被各方面“视而不见”的大象,很可能会在2024年前后变成一头“灰犀牛”,让所有参与制造这头“大象”的人自食其果。至于哪些人参与其中,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从最初的申报审批到后来的财政经费划拨、事业单位越权登记,乃至到法院和工程招投标,恐怕又是一个“大象”命运共同体了。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
7.认真学习与履职密切相关的其他法律。根据工作需要,学习社会治理、“一国两制”、涉外法治、反腐败斗争等领域的法律;学习与我国司法制度相关的法律,支持和维护公正司法;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政府信息公开等行政法规和军事法规、监察法规等,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和推进工作。
您猜北师大分管法务的校领导怎么看待这些?
其实用脚趾头想也能想到,国务院教育部多年来反对跨省校区,还有一个原因:各省的土地、国有资产,管理和追责会出现混乱。
比如一所国务院直属高校,注册地址在北京,使用的土地是北京的土地,若发生任何问题,都能在北京范围内处理。如果这所高校跑到广东来建校区,广东省政府是不是要划一块地给它,广东省政府是不是要拨款?虽说土地名义上“国有”,然而责任归属在各行政区划的政府。若这里的土地和财务出了问题,是广东省政府承担责任,还是北京市政府承担责任呢?
省内的跨市校区,还稍微好办,钱财物地什么的,省内“协调”就算了。一旦跨省,就麻烦了。全国那么多高校,都来广东圈个“飞地”,再挥霍一空,广东岂不是从地图上消失了?唯一解决办法,只能禁止异地校区,或让异地校区就地变成地方高校。
大象命运共同体里的某几个上头部门是骑虎难下,又抓住普通百姓想捡漏的心理、但是大象迟早也逃不过分校今天的命运!
北师大珠海校区不过是一个录取分数线高一点的珠海分校,改头换面的独立学院。等变成包袱的时候,可能用不了几年,就会被始乱终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