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学(珠海)低调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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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在《独家:⼯信部关于北理⼯珠海校区的答复》、《独家:教育部批准设⽴北理⼯珠海校区了吗?》、《独家:北理⼯珠海学院转设峰回路转?》三篇⽂章中,对北京理⼯⼤学珠海校区的审批问题进⾏了解读。
今天有热⼼读者提供了最新进展,作者放弃了周末休息时间,专门撰⽂独家解读。
根据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官⽹查询结果,⼀家名为“北京理⼯⼤学(珠海)”的事业单位于2025年3⽉10⽇被批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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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事业单位的正式名称并不是“北京理⼯⼤学珠海校区”,⽽是“北京理⼯⼤学(珠海)”。如果没有意外的话,恐怕这就是北京理⼯⼤学能为他们的“珠海校区”争取来的最终结果。
可能也正因为这个结果有点“差强⼈意”,⼴⼤吃⽠群众⽆法感受到应有的“喜⼤普奔”的热烈氛围。给⼈感觉更像是有⼈在外⾯偷偷⽣了孩⼦,低调上了个户⼝,⼤概也没有摆酒庆祝的⼼情。
基于长期研究“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的经验,作者从这个登记信息中⼀眼就识别出了⼏个槽点。
第⼀个就是该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为“⼴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与“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的登记机关相同。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负责下列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举办的事业单位;
(五)本条上述事业单位举办的事业单位;
北京理⼯⼤学作为⼯业和信息化部举办的事业单位,它举办的事业单位的登记机关应当是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不是⼴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除⾮有特批⽂件,否则这个“北京理⼯⼤学(珠海)”和隔壁的“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样,是违反登记管辖设⽴的事业单位。
⼀个最好的例⼦就是“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它的⺟体的举办单位是教育部,所以它的登记机关就是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证据如下:

第⼆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就是“经费来源”。
从登记信息来看,“北京理⼯⼤学(珠海)”的经费来源写的是“⾮财政补助(经费⾃筹)”。这说明该事业单位没有财政拨款,要靠⾃筹经费活下去。其实它的难兄难弟“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情况也差不多,该单位的经费来源写的是“⾮财政补助(财政补助、上级补助……)”
经费来源问题兹事体⼤。因为如果没有财政拨款,“北京理⼯⼤学(珠海)”以后靠什么活下去呢?拿什么给教职员发⼯资呢?难道完全靠吃北京理⼯⼤学珠海学院的⽼本吗?这个问题细思恐极,回味⽆穷。
第三个问题就⽐较狗⾎。
有证据显示,早在2024年,北京理⼯⼤学和北京理⼯⼤学珠海学院就在使⽤“北京理⼯⼤学(珠海)”这⼀尚未被批准的单位名称。证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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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北京理⼯⼤学(珠海)”的正式批准时间为2025年3⽉10⽇,那么在这之前出现的“北京理⼯⼤学(珠海)”是个什么性质的存在呢?
2024年8⽉,北京理⼯⼤学在“北京理⼯⼤学(珠海)”官⽹这样表述——
北京理⼯⼤学珠海校区,是北京理⼯⼤学按照“⾼起点、⾼⽔平、强特⾊”办学标准在粤港澳⼤湾区打造的“双⼀流”建设极具活⼒和国际竞争⼒的发展特区,对外统称北京理⼯⼤学(珠海)。
也就是说,虽然当时教育部和⼯信部并没正式批准北京理⼯⼤学珠海校区,但这并不妨碍北京理⼯⼤学将⼀个尚未批准的事业单位单位名称,作为另⼀个没有批准的单位的“统称”。
这⼿“擦边球”的⽔平突破天际,让⼈⼼服⼝服。
像作者这般⾟⾟苦苦列出各种证据和法律依据的,被永久封禁的时候,依据⼀句“相关法律规定”就可以斩⽴决了。⽽在这些⽜逼的天龙⼈单位⾯前,什么法律规定都是摆设,每个都是“我命由我不由天”。
所谓“外⾏看热闹,内⾏看⻔道”。北京理⼯⼤学(珠海)被批准设⽴为事业单位法⼈,并不意味着万事⼤吉,否则他们也不会如此低调。更多副作⽤恐怕会是有关各⽅始料未及。
作者⼀再提醒的“合规性”,都被他们当做⽿旁风。
这⾥篇幅所限,不便展开,下篇⽂章继续聊。如果您喜欢作者的⽂章,请赞赏、分享和推荐。你们的⽀持,是作者坚持的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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