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理珠的“一个转设,各自表述”
作者在《北理工珠海学院即将进入ICU?》一文中,公开过北理工珠海学院要求其教职工“自愿”签署的《三方协议》,其中有一段是这样写的:
“因(北京理工大学)珠海校区注册需要一定时间,为消除珠海学院教职工未来职业发展顾虑,助力校区高位开局,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约定乙方与甲方(即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解除劳动关系,与丙方(即北京理工大学)签订劳动合同(以下统称“新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
时光荏苒,转眼快过去一年了,北理工珠海校区注册下来了吗?显然没有。
不仅北京理工珠海校区至今没有注册下来,反而已经几乎被官宣进入ICU的北理工珠海学院还有“死灰复燃”的趋势:竟然要在恩平办学,转设为南粤学院。
作者专门到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官网搜索,竟然没有发现关于关于恩平项目的任何消息。显然北理工对此的态度是既不承认,也不否认。而南粤学院在恩平已经“动工大吉”的消息则屡屡见诸报端,给人感觉只要资金到位,重现北师大珠海分校当年180天完成一期建设的奇迹,大干快上,2025年恢复招生也不在话下。
所以现在北理工珠海学院到底是转设为“珠海校区”,还是转设为“南粤学院”,就出现了北京理工大学和光大策略两个版本。就像“九二共识”一样,北理工与投资方光大策略也形成了“一个转设、各自表述”的奇妙局面。
如果,北理珠恩平项目顺利启动,北理工珠海校区顺利获批,最终达成北理工与光大策略主要股东各取所需的双赢局面,似乎是一个完美解决方案。但实际上恐怕不会如此简单。
这其中最大的变数,既不是光大策略有没有充足的资金,也不是北理工有没有牛逼的后台,而是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可能已经把这条路堵死了。以下细说端详。
作者早就向教育部、工信部申请过政府信息公开,证明主管机关并未批准设立北京理工大学珠海校区。相关文章:《工信部对北理工珠海校区的意见》、《独辟蹊径的北理工珠海校区》。
这意味着,只要教育部不松口,北理工珠海校区就不可能拿到正式的“准生证”,北理工珠海校区就永远是自说自话的“黑户”。而如果教育部不批准北理工珠海校区,中编办(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也就不能、也不敢把北理工珠海校区批准设立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
以上这段论述,是教育部、中编办依法行政的基本底线。
为什么教育部不能批准设立北理工珠海校区?为什么中编办不能批准北理工珠海校区为事业单位法人?
这就要感谢作者为中国高等教育事业做出的一个独特贡献。因为作者用无可争辩的证据,严正提醒了教育部和中编办如下事实:
1、北京师范大学与广东省教育厅串通,在申请设立北师大珠海校区的过程中弄虚作假,包括隐瞒其土地权属的实际情况,虚报办学经费来源等一系列问题。
2、北京师范大学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辖,违规在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设立了“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然后通过该事业单位法人,违法从事房地产开发项目;并在该事业单位批准设立前,就以欺骗手段在珠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刻制了珠海校区的法定名称章,然后使用该公章申请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并进行工程招标、签订总承包合同。
3、《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 申请登记的事业单位名称不得与已登记的事业单位名称和注销登记未满三年的事业单位名称相同或者相近似。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的原名叫做“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2002年在中编办(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设立登记。只要珠海分校还没有注销超过3年,任何事业单位都不可以使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这个单位名称。因此北师大珠海校区显然违规实锤。
以上内容,在已经被北师大和北理工联袂封禁的“金凤路8号”公众号中有详细论述,中央有关部门也已经收悉在案。
因此,教育部和中编办显然已经意识到,批准设立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已经铸成大错。不仅违背了教育部自己“审慎批准设立跨省异地校区”的原则,也是中编办从未有过的严重违法违纪事件。北师大珠海校区的问题还远不仅于此。
为何作者说北理工珠海校区的路已经被隔壁北师大珠海校区堵死?这里还有一个更为荒谬和可笑的悖论。
对于北理工来说,其珠海校区要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显然要向中编办申请。且不说教育部有没有批准设立珠海校区,中编办一想到在广东省编办设立的北师大珠海校区,就会一个头两个大。
因为如果中编办批准北理工设立珠海校区的事业单位法人,就等于官宣在广东省编办设立的北师大珠海校区违反事业单位管辖。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负责下列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 (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举办的事业单位;(五)本条上述事业单位举办的事业单位;
也就是说,作为教育部直属高校的北师大,其设立的任何事业单位,都只能向中编办申请,广东省编办无权管辖。因此只要中编办的当家人脑子还没有坏掉,就不会自打嘴巴,承认自己和广东省编办在审批北师大珠海校区的过程中存在如此低级乌龙的。
那么北理工能不能像隔壁那样如法炮制,也向广东省编办申请设立珠海校区事业单位法人,来保持队形整齐呢?答案是不能。因为:
1、以北理工的心态来说,自己还是黄花闺女,身家清白,完全没有必要明知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辖,还要把北师大珠海校区的错误再重复一遍。
2、广东省编办也同样不敢犯同样的错误,把他们与北师大相互勾结,违规设立事业单位法人的事情再表演一遍。作者在这里使用“勾结”这个词,是有证据的,有关单位不服可以去起诉作者,或者去公安机关报案。
这样分析下来,从依法行政的角度,北理工珠海校区申请事业单位法人基本就是一个无解的死局!所以在作者看来,北京理工大学的“珠海校区”梦,实际上已经不可能通过合法的方式实现了。他们之所以还能忽悠,不过是因为绝大多数围观群众处于“信息不对称”状态罢了。
所以,作者实在想不通,像美国驻华大使馆那种经常批评我国人权状况,以至于被屡屡删帖的,至今都没有被永久封号。而像“金凤路8号”公众号这样,通过行使宪法赋予的公共监督和批评权利,推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却被北师大、北理工领导联手封杀, 永久封禁“斩立决”。
这到底是一种什么逻辑呢?着实令人摸不到头脑。
北理工的操作越来越迷惑了,珠海校区还没影子,又来个恩平南粤学院?它准备在广东每个区、每个县都圈一块地,然后找银行贷款吗?摸不着头脑。
还没到揭盖子的时候
恩平那个项目是之前的投资方搞的新项目,投资方被挤走了,还想继续办学,跟北理工没啥关系。